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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理探源译注第125章 论女命二

原文: 《命理约言》云:命殊男女理应阴场。

易着坤贞美莫美于柔顺。

书称家索忌莫忌乎刚强。

首看夫星全凭官杀。

次推子息兼取食伤。

财以资夫宜旺宜轻有别。

印虽扶主用偏用正当详。

或伤或刃或枭如逢必害。

为冲为刑为合多见不祥。

译文: 《命理约言》说:男女命局不同女命当以阴柔为场。

《周易》彰显坤德之贞最美在于柔顺。

《尚书》称家索之凶最忌过于刚强。

女命首看夫星(官杀)次推子息(食伤)。

财星资助夫星旺弱需分;印星扶助日主偏正当辨。

伤官、羊刃、枭神遇之必害刑冲合会多见不祥。

注解: 1. 坤贞:出自《周易·坤卦》贞者事之干也强调女性守正之德。

2. 家索:典出《尚书·五子之歌》牝鸡之晨惟家之索喻女性刚强败家。

3. 官杀为夫:传统命理核心观点官杀象征丈夫的约束力量。

4. 刑冲合会:四种地支关系主婚姻变动合多主感情复杂。

原文: 若乃得气正官遇财扶必膺凤诰。

乘权独杀有食制定拜龙章。

伤官入格而不见官芝兰竞秀。

食神有气而无夺食瓜瓞无疆。

柱乏官星财成象而良人必贵。

局无子曜夫乘旺而后嗣必昌。

译文: 若正官得气又逢财生必受诰封之贵。

七杀当权有食神制伏定获帝王封赏。

伤官成格不见官星子女贤孝如芝兰竞放。

食神有气无枭印夺食子孙绵延如瓜瓞连缀。

柱中无官星而财星成局丈夫必显贵。

局中子星不显而夫星强旺后嗣必昌盛。

注解: 1. 凤诰龙章:帝王颁发的诰命文书喻丈夫显贵。

2. 伤官入格:伤官为用神且无官星破格主子女优秀。

3. 瓜瓞无疆:出自《诗经》喻子孙繁盛。

4. 财成象:财星成局生官体现财为养命之源的转化。

原文: 官若太强反取伤官为用。

子如过旺却宜枭印相当。

比劫帮身毕竟争官分食。

德贵扶助自然增福消殃。

若运途之宜与不宜即原局之喜与不喜。

夫荣子茂皆因损益适中。

克重身轻亦岂倡随敌体。

译文: 官星过强时反以伤官为用神。

子星过旺时需枭印制衡。

比劫帮身虽好终会争官分食。

天月德贵人扶助自能增福消灾。

大运吉凶取决于原局喜忌。

夫荣子茂源于五行损益平衡克重身轻则难有和谐夫妻关系。

注解: 1. 伤官制官:官星过旺时的救应机制体现物极必反的命理原则。

2. 枭印夺食:食神为子星枭印克制食神主克子。

3. 比劫争官:比劫与官星为仇敌主婚姻竞争。

4. 倡随敌体:出自《诗经》宴尔新婚如兄如弟喻夫妻平等和谐。

原文: 性情和戾但看四柱之神。

志操端邪不外五行之理。

泥合婚而匹配佳姻每致无成。

造诸煞以推评贞妇恐遭轻诋。

喜道人家暖昧多受责于鬼神。

妄谈女命邪淫必贻殃于子孙。

译文: 性情温和暴戾观四柱十神可知。

志操端正邪僻不离五行生克之理。

拘泥合婚法则良缘反难成就。

滥用神煞推命贞洁之妇易遭诋毁。

喜好议论闺阁隐私必遭鬼神谴责。

妄谈女命邪淫灾祸必延及子孙。

注解: 1. 四柱之神:十神心性理论如正官主端方伤官主傲气。

2. 泥合婚:指仅凭生肖冲合、神煞等刻板合婚法。

3. 贞妇轻诋:古代命理常以伤官桃花等神煞贬低女性。

4. 贻殃子孙:出自《易》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强调慎言。

原文: 陈按:女命生克之理与男命同。

若拘定男要刚、女要柔之说反不验矣。

译文: 陈按语:女命的五行生克原理与男命并无不同。

若拘泥于男命要刚、女命要柔的刻板说法反而无法准确应验。

注解: 1. 生克之理:强调命理核心在于五行生克而非性别刻板印象。

2. 反不验矣:批判传统女命论中过度强调柔顺的片面性。

3. 陈按:清代命理学家陈素庵对女命论的重要修正体现学术进步。

总结:本章节主要讲了。

《命理探源》中“论女命二”延续了传统命理对女性命运的系统分析结合五行生克、格局神煞与社会现实进一步深化了对女命的辩证思考。

以下是其核心内容的归纳: 一、女命格局的深化解析 1. 十神配置与婚姻关系 财星与夫星的互动:强调财星需与夫星(官杀)相生而非相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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