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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理探源译注六神篇二

原文: 陈素庵曰:此篇专论官杀财印食伤六神理微而显言简而赅宜其自称元妙。

惟阴阳生死及父母妻子皆沿旧法以其通篇朗澈亦不复删。

但辞无伦次阅者心目不爽故以类相从分段详释。

若篇中有云杀官欺主主须从则知从官非臆说矣。

译文: 陈素庵说:这一篇专门论述官杀、财星、印星、食神、伤官六神道理精深却显明语言简练而完备难怪它自称精妙。

只是其中关于阴阳生死及父母妻子的论述都沿用旧有方法因整篇文章明朗透彻也不删改了。

但原文语句没有条理读者看了心里不畅快所以按类别归类分段详细解释。

如果篇中有“杀官欺主主须从”的说法就可知“从官杀格”并非主观臆断的说法。

注解: “陈素庵”为明代命理学家着有《命理约言》等。

“六神”指官杀、财、印、食伤(文中合并偏正故称六神)。

“从官非臆说”强调“从官杀格”是有理论依据的非凭空创造。

原文: 按:以其通篇朗澈是以未载释文。

译文: 按语:因为这篇文章整体明朗透彻所以没有记载解释性文字。

注解: “按”为编者按语说明原文因通俗易懂原本未配释文后经整理补充。

总结:本章节主要讲了。

《命理探源》中的“六神篇”是八字命理学的核心理论章节主要围绕“六神”(即十神的简化分类)展开通过五行生克关系分析命局的吉凶祸福。

以下是其主要内容的总结: 一、六神的定义与分类 1. 六神的本质 六神是五行生克的代名词通过“生我、克我、我生、我克”的关系将命局中的干支转化为具体的象征符号用于衡量人命的吉凶。

2. 具体分类 合并偏正财、偏正印舍去比劫故称六神包括:伤官、七杀、正官、食神、偏财、正财。

其中: 伤官:我所生且异性(如甲见丁)。

食神:我所生且同性(如甲见丙)。

七杀:克我且同性(如甲见庚)。

正官:克我且异性(如甲见辛)。

偏财:我克且同性(如甲见戊)。

正财:我克且异性(如甲见己)。

二、六神的生克关系 1. 相生链条 财生官→官生印→印生身→身生食伤→食伤生财形成循环扶持。

2. 相克链条 财克印→印克食伤→食伤克官杀→官杀克身→身克财体现制约关系。

3. 核心原则 异性生克为“有情”力量适中(如正官克身)。

同性生克为“无情”力量极致(如七杀克身)。

三、六神的吉凶性质与转化 1. 四吉神与四凶神 四吉神:正官、正印、财星、食神代表吉祥、福气但需生旺无破才显其利。

四凶神:七杀、伤官、枭神、劫刃象征凶险、灾难但有制化(如食神制杀)反成大贵。

2. 吉凶转化 吉神无制则为祸(如财多身弱)凶神有制则为权(如杀强身旺)需结合命局整体判断。

四、六神的应用与宜忌规则 1. 正官与七杀 正官:宜生扶(财生官)忌伤官克制(“用之正官不可伤”)身弱需印星化官生身。

七杀:需制化(食神制杀)身强可假杀为权(“身强杀浅假杀为权”)无制则为祸。

2. 印星与财星 印星:宜生身(官杀生印)忌财星破印(“印多者行财而发”)身弱需印助。

财星:宜流通(食伤生财)忌比劫争夺(“用之财星不可劫”)身弱需印护财。

3. 食神与伤官 食神:宜泄秀生财(“食神吐秀”)忌枭神夺食(“用之食神不可夺”)可制杀延寿。

伤官:宜生财(“伤官尤喜见财星”)忌见官(“伤官见官祸百端”)聪明但易叛逆。

五、张神峰的“病药说” 1. 核心思想 八字中的“病”指有害之神(如财多身弱)“药”指去病之神(如印星生身)。

例如: 财多身弱需印星为药。

杀重身轻需食神为药。

2. 动态平衡 通过大运流年引动六神调整病药关系达到“去病得福”的效果。

六、袁树珊的独特观点 1. 简化与实用 将十神简化为六神结合传统命理与现代社会现象(如财星代表“养生之源”)强调实际应用。

2. 反对刻板分类 主张六神吉凶需结合日主强弱、用神忌神综合判断反对仅以名称论优劣。

七、案例与实例分析 1. 日主强弱的影响 身强财弱:需食伤生财。

身弱财旺:需印星护财。

2. 大运流年的引动 例如伤官逢财星大运可化凶为吉正官遇伤官流年则需谨慎。

总结 “六神篇”通过六神的生克、吉凶、宜忌及病药理论构建了八字命理学的核心分析框架。

袁树珊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强调灵活运用反对教条为后世命理研究提供了重要参考。

其核心思想可概括为:以六神为工具通过五行生克与动态平衡揭示命运的潜在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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